“长乐杯”第二十三届上海市青少年船模建模竞赛规程 一、 主办单位: 上海市青少年科技教育中心 上海市徐汇区教育局 上海市造船工程学会 上海市航海模型协会 二、 承办单位:上海市徐汇区青少年活动中心 上海市长乐学校 三、 竞赛项目与组别: 1、 船模类 (1) 集装箱船模(小学组、中学组) (2) 两栖船模型(小学组、中学组) (3) 导弹护卫艇模型(小学组、中学组) (4) 遥控快艇(小学组、中学组) (5) 西洋古典帆船模型(小学组、中学组) 2、 建筑类模型 (1) 中华世纪坛模型(小学组、中学组) (2) 万国民居场景模型(小学组、中学组) (3) 亲亲家园C型场景模型(小学组、中学组) (4) 木质建模场景模型(小学组、中学组) 四、 竞赛日期和地点: 1、 竞赛日期:2006年6月3日 2、 竞赛地点:上海市长乐学校(长乐路455号) 五、 参赛方法: 1、 每个区县只能组成一个代表队。 2、 每个代表队设领队1人,教练1人。 3、 小学组限五年级以下(包括五年级),中学组包括预备年级。 4、 参赛学生不得兼项,模型不得交换使用。 5、 竞赛报名于2006年5月25日截止,报名后参赛人员不得更改。 六、 成绩评定: 1、 各大类设区团体总分前6名。 2、 各项目、各组别分别设一等奖6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6名。 3、 区团体总分为所有参赛学生的总分相加决定团体总分。 4、 某一单项、某一组别可根据情况,相应增加或减少等第奖。某一单项中小学组可以合并。 5、 遥控模型得分换算成标准分计入团体总分。 6、 根据参赛学校的活动成绩和学生的参与普及面,评出学校优秀指导教师奖30名。 七、 奖励办法: 1、 给区团体前6名各大类的单位颁发奖状,向指导教师颁发证书。 2、 给各项目、各组分别获等第奖的学生颁发证书。 3、 给获优秀指导教师奖的指导教师颁发证书。 八、 竞赛规则: 竞赛规则按《上海市中小学舰船模型竞赛规则》、《上海市青少年建筑模型竞赛规则》执行。 九、 本规程解释权属竞赛组委会。 上海市青少年科技教育中心(代章) 上海市徐汇区教育局 上海市造船工程学会 上海市航海模型协会
2006年1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