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信息转发自全国NOC活动组委会 第五届NOC活动 赛项 入围教师参加决赛的邀请函 尊敬的 先生/女士: 您参加第五届NOC活动 赛项的作品,经过全国组委会竞赛委员会该赛项专家组的认真初评、复评,被评为决赛入围作品。特邀请您参加2006年7月17日至21日在重庆举行的决赛,请做好准备按时参加!参加决赛的详细要求请参阅《第五届全国中小学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活动作品类赛项选手入围决赛的通知》。 全国中小学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活动 组 织 委 员会 二〇〇七年六月八日 注: 1. 决赛期间参赛教师每人收取会务费580元,住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2. 未交作品评审费用的教师,请于2007年6月20日之前邮寄或汇款到全国组委会(请注清楚款项),详细帐号如下: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南路25号北汽大厦601室 邮编:100021 全国活动组委会地址及账号: 户 名:《网络科技时代》杂志社有限公司 账 号:0200 0227 0906 6186 035 开户行:工行北京潘家园支行
|